2017年6月28日 星期三

106申請入學-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設計組(公費生) /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設計組(公費生) /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清華大學
藝術與設計學系設計組(公費生)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術科考試篩選、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術科項目
檢定
篩選
倍率
術科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11512
國文前標--*1.50
15%
審查資料--20%素描前標5*2.0025%一、面試
二、審查資料
三、素描術科考試
四、創意表現術科考試
招生名額1英文前標--*1.00面試70分40%彩繪技法----*1.00
性別要求數學------   創意表現前標15*1.00
預計甄試人數5社會前標--*1.00   水墨書畫------
原住民外加名額自然------   美術鑑賞----*1.00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       
指定項目甄試費13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6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成果作品、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個人資料表
說明:1.「成果作品集」限以照片或列印方式呈現,並標註創作年代與媒材,須於3月2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系。(成果作品集無須上傳審查資料系統) 2.個人資料表請至招生組「網路報名與報到系統」登錄學習資料簡要表,將PDF檔上傳到甄選委員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術科說明:
須參加術科考試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1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14

106.4.15
榜示106.4.20甄試
說明
1.面試(口試):須攜帶3-5件原作入場應試,每人面試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
2.如考生面試未達錄取標準(70分)不予錄取。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5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1.提報縣市:桃園市;專長領域: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美術專長。分發偏遠地區學校。
2.本系設計組之教學目標旨在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之工藝設計優秀人才,強調數位媒體輔助產品設計與製作能力之養成。本系師資兼具設計與工藝創作理論與實務專業,相關教學設備先進,規劃學生產業實習,國際交流熱絡,學生競賽成果優異,就業契機龐大且深獲企業青睞。
3.公費生應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實習及取得教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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