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 星期三

106申請入學-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學院學士班甲組(不分系招生-音樂) /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學院學士班甲組(不分系招生-音樂) /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清華大學
清華學院學士班甲組(不分系招生-音樂)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術科考試篩選、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術科項目
檢定
篩選
倍率
術科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11462
國文均標--*1.00
50%
審查資料--10%主修--*1.0040%一、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二、主修術科考試
三、審查資料
招生名額8英文均標16*1.00   副修------
性別要求數學均標--*1.00   樂理------
預計甄試人數120社會均標--*1.00   視唱------
原住民外加名額自然均標--*1.00   聽寫------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18--       
指定項目甄試費8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6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個人資料表
說明:1.自傳內含學習過的曲目(如:貝多芬-奏鳴曲第五號第一樂章)。2.個人資料表:請至招生組「網路報名與報到系統」登錄學習資料簡要表,將PDF檔上傳到甄選委員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術科說明:
須參加術科考試

◎表術科之主修項目依樂器別分別篩選,各樂器項目詳細招生名額及篩選倍率請參見「丙、音樂術科校系之主修項目規定」。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1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榜示106.4.20甄試
說明
本班個人申請招生係採計106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及術科考試之主修分數。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5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1.本組學生於畢業前須修畢「音樂演奏與實習(上)、(下)」(各2學分)、以及四學期「進階音樂演奏與實習」(0學分)。2.本管道入學學生大一不分系,大二依其志願選擇學系就讀。3.預計招收弦樂項目5名、管樂項目3名,以符合目前管弦樂團人數需求。若各項目樂器產生缺額,按主修成績高低順序,其名額得優先於該項目內之樂器流用;若某項目錄取人數少於招生名額時,再流用至另一項目(如:弦樂僅錄取3名,餘2名招生名額即流用至管樂)。

註:下表為音樂術科考試之主修項目規定。 
校系招生方式
個人申請入學
主修樂器招生名額篩選倍率
國立清華大學
清華學院學士班甲組(不分系招生-音樂)
小提琴
中提琴
低音提琴
小號
法國號
低音管
3
1
1
1
1
1
15
15
15
15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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