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不分系招生(晨光組)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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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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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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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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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2
| 國文 | -- | -- | *1.00 |
25%
| 審查資料 | -- | 25% |
一、面試
二、審查資料 三、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招生名額 | 10 | 英文 | -- | -- | *1.00 | 面試 | -- | 50%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預計甄試人數 | 50 | 社會 | -- | -- | *1.00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 | -- | *1.00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均標 | 5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000 | 英聽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個人資料表、其他(詳說明2) 說明:1.自傳、讀書計畫均以2頁為限,格式不拘;個人資料表(含選填志願序)106年2月2日起可至本校個人申請招 生網頁下載。2.其他:選填志願學系有利審查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運動競賽成績證明,或在音樂、舞 蹈、戲劇任一領域上之學習、表演、社團參與經驗與能力證明;得以文字、照片、證書或其他相關資料佐證。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1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8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審查資料之評量特別考量申請者的家庭概況及求學期間在相對資源不足之下的成長歷程。 2.近三年為經濟弱勢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新移民子女(父母之一原始國籍為開發中國家:除歐洲、北美洲、韓國、日本、新加坡、港澳地區、澳洲、紐西蘭以外之國家)優先錄取,考生須於106年3月21日前,將證明文件傳真至02-23635695(傳真後務必來電確認,電話:02-77341187)。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至本校招生專區網頁查詢第二階段甄試注意事項。 2.本組招生名額10名,第二階段甄選後,本組依考生甄選總成績及志願序分發至:東亞系漢學與文化組(1名)、東亞系政治與經濟組(1名)、企業管理學系(2名)、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4名)、體育學系(2名),分發後考生即為該系組學生,非大一不分系制度。考生若於上述系組已獲錄取,則本組不予錄取。 3.招生專區網址: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UsEntry;聯絡電話:(02)7734-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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