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應用外語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校系代碼
|
099162
| 國文 | 前標 | 2 | *1.50 |
30%
| 審查資料 | -- | 10% |
一、英語作文與翻譯
二、英語面試 三、審查資料 |
招生名額 | 14 | 英文 | 前標 | 3 | *2.00 | 英語作文與翻譯 | -- | 30%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 | 英語面試 | -- | 30% | ||
預計甄試人數 | 28 | 社會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無 | 自然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6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1500 | 英聽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6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30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10 %、成果作品 10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15 %、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30 %、社會服務證明 5 % 說明:1.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全民英檢、多益測驗或其他國際性語言檢定證明。 2.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為語文相關競賽榮譽或其他競賽成果之證明。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3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106.4.15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1.英語作文與翻譯係測驗學生英文文法、修辭、寫作、與中英翻譯能力;英語面試則測驗學生英語發音及口語表達能力。 2.甄試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文大樓4樓。 3.詳細甄試資訊定於106年4月7日公告於本系網址http://dafl.ntpu.edu.tw系所公告處。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6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本系聯絡電話:02-86741111轉66607。 2.錄取生於就讀期間不得申請轉系。 |
值得您收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