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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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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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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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校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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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02
| 國文 | 均標 | 3 | *1.50 |
50%
| 審查資料 | -- | 50% |
一、國文學科能力測驗
二、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三、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四、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
招生名額 | 15 | 英文 | 均標 | 6 | *1.50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 | -- | *1.00 | |||||
預計甄試人數 | 45 | 社會 | 均標 | -- | *1.00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 | 自然 | -- | -- | --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均標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700 | 英聽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20 %、自傳(學生自述) 20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20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20 %、社團參與證明 20 % 說明:1、自傳一篇1000字內,內容含求學經過與得失、對未來的生涯規劃及人生的期望。 2、讀書計畫1000字內,內容含申請動機、未來大學四年學習規劃。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7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符合本校弱勢學生資格者,請於106年3月24日前,郵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本校弱勢學生定義、規定、需檢附文件,請詳見本校簡章總則說明。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培養學生海洋法政之素養與關懷海洋事務之情操,訓練、輔導與增進學生進入公、私機關(構)之就業能力。 2、可申請本校研究所之「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最快可於五年內取得學士及碩士學位。例如:海洋法律研究所、海洋政策研究所、航運管理研究所等。畢業後可報考司法官、律師、移民特考、海巡特考等國家考試。 3、聯絡電話:(02)24622192轉3602、3618。本系網址:http://www.dolp.ntou.edu.tw/bin/home.php 4、招生名額內將優先錄取弱勢學生至多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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