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星期二

106申請入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名額/大學學測成績標準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
科目檢定篩選
倍率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指定項目檢定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校系代碼
021242
國文----*1.00
50%
審查資料--20%
一、數學學科能力測驗
二、自然學科能力測驗
三、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四、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招生名額14英文----*1.50面試--30%
性別要求數學後標3.5*1.50   
預計甄試人數49社會------   
原住民外加名額1自然--6*1.50   
離島外加名額總級分--5--   
指定項目甄試費1100英聽------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106.3.17




審查
資料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自傳(學生自述)、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社團參與證明
說明:1.審查資料評分方式: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50%,自傳(學生自述)25%,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社團參與25%。 2.自傳一篇1000字內,內容含求學經過與得失、對未來的生涯規劃及人生期望。讀書計畫內容含申請動機、未來大學四年學習規劃,請以A4直放橫書。社團參與、競賽作品請附證明文件。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106.3.27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106.4.14
榜示106.4.21甄試
說明
1.面試在評量學生語言表達能力,反應思辨能力以及本系相關知識,內容包括(1)一般基本知識及人格特質與價值觀,(2)學習性向及校系認同,(3)基本知識,以上各佔三分之一。
2.符合本校弱勢學生資格或設籍連江縣或就讀連江地區高中職學生者,請於106年3月24日前,郵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本校弱勢學生定義、規定、需檢附文件,請詳見本校簡章總則說明。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106.4.25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無)


備註
1.旨在培育海洋工程科技且具跨領域國際高階人才,招收對海洋產業具有高度熱忱之有志青年。
2.大一於基隆研修基礎專業課程、大二至馬祖校區研修共同專業課程、大三至大四於基隆依興趣選擇適當學程修習跨領域專業課程,包括設計組及建造組之專業。另安排企業實習。並提供優秀入學等獎助學金,在馬祖期間提供部分生活費及船票費,詳本校簡章總則。3.本系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弱勢學生至多1名、設籍連江縣或就讀連江地區高中職學生至多2名。4.網頁:http://www.oet.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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