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
學測、英聽篩選方式
|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
|
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 ||||||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
科目 | 檢定 | 篩選 倍率 | 學測成績 採計方式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指定項目 | 檢定 | 佔甄選總 成績比例 |
校系代碼
|
021132
| 國文 | -- | -- | *1.00 |
50%
| 審查資料 | -- | 50% |
一、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二、審查資料 |
招生名額 | 52 | 英文 | -- | 3 | *1.50 | |||||
性別要求 | 無 | 數學 | 均標 | 6 | *1.50 | |||||
預計甄試人數 | 156 | 社會 | -- | -- | -- | |||||
原住民外加名額 | 2 | 自然 | 均標 | 6 | *1.50 | |||||
離島外加名額 | 無 | 總級分 | -- | -- | -- | |||||
指定項目甄試費 | 700 | 英聽 | -- | -- | -- |
寄發(或公告)指定 項目甄試通知 | 106.3.17 | 指 定 項 目 內 容 | 審查 資料 | 項目: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60 %、自傳(學生自述) 20 %、社團參與證明 10 %、其他(高中階段有利審查文件) 10% 說明:1.自傳一篇約1000字,內容含求學經過與得失、申請動機、未來大學四年學習規劃、對未來的生涯規劃及人生期望。 2.其他:競賽成果,獲獎紀錄,創作,專利,發明,證照,英文能力檢定證明,師長推薦函等。 3.A4直放格式,直書或橫書格式不拘。 |
繳交資料收件截止 | 106.3.27 | |||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 -- | |||
榜示 | 106.4.21 | 甄試 說明 | 符合本校弱勢學生資格者,請於106年3月24日前,郵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本校弱勢學生定義、規定、需檢附文件,請詳見本校簡章總則說明。 | |
甄選總成績複查 截止 | 106.4.25 | |||
離島外加名額縣市別限制 | (無) | |||
備註 | 1.本系通過工程教育認證,以「專業知識、實務與創新、工程倫理與前瞻視野」做為教育目標之核心;以培育機械 與機電工程師為主,教學研究分為固力材料、熱流、機電控制、設計製造、微系統、實務、船舶與海洋工程領域。 2.本系網址http://www.me.ntou.edu.tw;電話(02)24622192轉3200。訂有「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學生最快可於五年內取得學碩士學位。另可選修工學院跨領域學程。 3.招生名額內將優先錄取弱勢學生至多2名。 |
值得您收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